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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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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有本协会内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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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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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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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本协会的讲座、研讨会、数学实验等活动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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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先参加全国数学建模竞赛校内选拔赛赛前集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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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加本协会的建设,想协会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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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参加协会协会内部竞赛和全国数模竞赛校内选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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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本协会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小组可以推荐参加全国数模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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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于会员的优秀科研课题,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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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参加不定期与其他高校学术经验交流的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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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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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觉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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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服务并执行协会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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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学习数模理论知识,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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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传数模协会,扩大其在学生中的影响,激发大家的热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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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协调好协会内队员的关系,互相配合完成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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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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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会员退会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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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员一旦入会,毕业离校前必须履行以上义务和享有以上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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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员可自由退会,但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交于协会智能部,协会讨论方可退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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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于一年内无故五次或者连续两次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会员给予强制退会,无故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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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活动者取消一切评奖和以上享有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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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故不能参加协会活动的需提前一天以上告知职能部,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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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证协会不退返剩余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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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